释义 |
法律分析:一、怎样解除担保人的责任 有以下几种情况的,可以主张解除担保责任: 1、主债务履行完毕; 2、保证期间经过; 3、主合同无效导致保证合同无效; 4、债权人或债务人存在过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六条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九十八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的,保证人在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价值范围内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二、相关规定 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追随主债权的,债务人没还钱之前,担保人就一直承担连带责任。担保协议是担保与债权人签订的协议,由担保人和债权人签字或者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被担保人不是担保协议的当事人,不需要签订确认。 但是如果存在可以撤销的情形的,是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担保的,具体如下: 1、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2、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3、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可以申请撤销。 4、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可以申请撤销。 5、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六条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九十八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的,保证人在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价值范围内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