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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继子女抚养关系认定条件
释义
    第一,抚养教育关系的形成前提是继子女未成年。第二,一般需要有共同生活的事实。第三,抚养事实持续足够长的时间。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继父母子女关系是由婚姻而形成的一种亲属关系。他们之间有两种情况;(1)没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如生父(母)再婚时。子女已经独立生活,或虽未成年,但未与继母(父)共同生活,而是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一起生活,由他们抚养教育,继母(父)并未分担抚养费。在这种情况下,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只形成了婚条关系,是因生母(父)与继父(母)的结婚而产生的亲属关系。(2)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继子女尚未成年或虽已成年,但却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如在校就读)而与继父(母)共同生活。受到继父(母)的抚养教育,或虽未共同生活,但由继父(母)负担其生活费、教育费的全部或一部分,在亲属关系上,除属于姻亲外还属于法律上的拟制血亲关系。
    一、继父母子女关系可解除的法定情形有什么
    继父母子女关系可解除的法定情形:
    1、生母与继父、生父、继母婚姻期间,因生父母协商变更子女抚养所有权,与生父、生母、继母或继父共同生活的未成年继子女被另一方生母或生父收回抚养的,继子女与继父母的拟血亲关系自然解除;
    2、生母与继父或生父与继母离婚时,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受过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的,仍由生父母抚养,继子女与继父母的权利义务自然解除。
    二、怎样断绝父子关系
    断绝父子关系的方法:
    1、对于亲生父子关系,亲生父子是不能断绝父子关系的,只能因一方的死亡而终止;
    2、对于养父子关系,子女被别人收养,则父母子女的关系依法消除。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3、对于继父子关系,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是因生父或生母与继母或继父结婚而形成的,因此也因生父或生母与继母或继父离婚而解除,但如果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存在因抚养教育而形成权利义务关系,参照亲生父子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三条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并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八条和第一千一百条第一款规定的限制。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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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7 7:5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