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认定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 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认定如下: 1、抚养教育关系的形成前提是继子女未成年; 2、一般需要有共同生活的事实; 3、抚养事实持续足够长的时间。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继父母是指子女的生父母离异或一方死亡后,与其生父或生母再婚的人。继子女是指与离异或丧偶者结婚,对方与前夫或前妻所生的子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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