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父是否有抚养继子的义务?如何认定继父母子女间抚养关系? |
释义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抚养义务并非普遍存在,只有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形成法律层面的父母子女关系。这些条件包括:继子女为未成年人、继父母承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抚养费用、抚养事实持续时间足够长。如果继父母离婚,继子女不再与其共同生活,继父或继母对继子女就没有法律意义上的抚养教育义务。 法律分析 在现实生活中,离婚、再婚的情形是比较常见的,这也是由于我国法律规定对于达到法定结婚的男女双方有权选择是否结婚、选择结婚对象所决定的。若再婚后又离婚,后爸有义务抚养继子吗?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继父母子女间抚养关系如何认定? 一、后爸有义务抚养继子吗? 一般情况下,是没有抚养义务的 我国《民法典》规定,未成年的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的,法律赋予其等同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即在继父或继母与未成年继子女抚养关系存续期间,继父或继母对继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离婚了,继子女不再与其共同生活了,继父或继母对继子女也就没有法律意义上的抚养教育的义务了。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三条之规定:“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或生母抚养。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二、继父母子女间存在抚养关系的认定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仅凭生父母再婚这一法律事实,并不必然导致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产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与义务。当继父母与继子女间形成了抚养关系,他们之间才能形成法律层面的父母子女关系。根据司法实践,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可以认定继父母子女间存在抚养关系: (一)生父母再婚时,继子女属未成年人 要形成继父母子女关系,继子女须属未成年人。现实生活中,有的继子女已经成年并可独立生活,在法律层面上,继父母对继子女不再具有抚养义务。即使继父母在生活上仍对其照料或资助,也不会形成法律意义上的抚养关系。 (二)继父母承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抚养费用 父母承担了继子女的全部或部分抚养费用是认定形成抚养关系的关键。现实生活中,存在继子女的生活、教育等抚养费用由生父母承担的情况,如果继父母不负担继子女的抚养教育费用,即使生活在一起,也不宜认定他们之间存在抚养关系。 (三)抚养事实持续时间足够长 不论继父母与继子女是否生活在一起,只要继父母承担了继子女的生活、教育等抚养费用,照料、教育和保护继子女,且持续时间足够长,并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就应认定存在继父母子女关系。 结语 综上所述,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再婚后的继父没有抚养继子的义务。只有在继父或继母与未成年继子女共同生活,并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的情况下,才会赋予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等同于生父母子女关系的权利和义务。此外,认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存在抚养关系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继子女为未成年人、继父母承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抚养费用,并且抚养事实持续时间足够长。因此,在离婚后,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继子的情况下,抚养责任应由生父或生母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三条 老年人与配偶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的弟、妹成年后,有负担能力的,对年老无赡养人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十六条 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 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一条 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 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