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大批城市将有序结束过渡期,过渡期结束之后,非标电动车将不能继续上路,非标电动车禁行之后,将面临“两大处罚”,报废、置换有补贴 过渡期结束,多地实施两大禁行处罚 顾名思义,有规定就要遵守,但并不是所有人都会遵守规定,以此突显出了处罚方式的重要性,以非标电动车为例,在过渡期结束之后,将不具备上路资质,但总有车主不在意,坚持继续驾驶非标电动车上路,多地将实施两大禁行处罚。 一、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人性化劝阻 大多数城市充分考虑到了车主们的不容易,所以才会设立过渡期,非标电动车禁行之后,将采用以劝阻为主的管理方式,对于多次劝阻依旧不改正的车主,才会作出罚款处罚,北京地区的罚款数额为1000元,比汽车违章还要严格,就是为了让车主做到令行禁止! 二、屡教不改严查之 交警会在路上设卡严查非标电动车上路,对于屡教不改的车主作出扣车罚款等处罚,当然,处罚方式存在地区差异,一些城市会先罚款,继续驾驶违章车辆上路,就会作出扣车处罚。 车主可以选择有补贴的置换、报废 不管过渡期时间有多长,总有一天会结束,广大车主应该提前做好准备,最佳选择有两种,分别是以旧换新或补贴报废。 一、以旧换新 用非标电动车的补贴给新国标电动车,这样可以让非标电动车发挥余热,降低购车成本,不少经销商会刻意压低非标电动车的置换价格,车主最好货比三家! 二、选择有补贴的报废 在即将结束过渡期的城市中,相关部门会设立补贴报废点,按照电池电压、电池数量或淘汰阶段的不同,报废补贴的价格也不同。 法律依据: 《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在浙江省嘉兴市驾驶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没收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