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嫁妆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它是女方娘家送给女儿的结婚用品和财产,应视为女方父母对女儿的个人赠与,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包括房子、车子、衣被、家具和其他用品。 法律分析 嫁妆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嫁妆是女子出嫁时,娘家准备的陪嫁至夫家的结婚用品及财产财物,如房子、车子、衣被、家具及其他用品。女方娘家陪送的嫁妆,认定是女方父母对自己子女的单独赠与,而不是赠与夫妻双方的,是女方的婚前财产或属於女方所有的个人财产,而不属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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