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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是股东股权转让
释义
    股东股权转让流程如下:
    1、股份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需提前三十天通知其它股东,并征得过半数股东同意才能转让;
    2、将股份对内或者对外转让,根据法律规定签订转让协议;
    3、修改公司章程;
    4、对外转让时,应向新股东发出资证明书;
    5、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一、股东签的协议是否有效
    股东之间签的转让股权的协议有效,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第三人转让股权。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二、股权赠与的法律程序
    股权赠与的法律程序:
    1、当事人签订股权赠与合同;
    2、向外赠与股权的,还需要取得半数股东同意转让证明;
    3、公司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修改公司章程;
    4、办理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二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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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 12:2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