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法院调解终止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法院以调解的形式结案,调解过程中,审判人员根据事实进行说服教育,宣传法律和道德,对有过错的一方进行批评,对无过错的一方进行疏导。若感情未破裂但无法达成调解协议,不准离婚;若感情已破裂且无和好可能,判决准予离婚。 法律分析 就是案子已经结案了,法院以调解的形式结案。 在进行调解时,审判人员必须根据查明的事实,依法对双方进行说服教育工作,宣传法律、政策和社会主义伦理道德,对有过错的一方进行批评,对无过错的一方进行疏导。 调解开始后,应首先做好调和工作。感情尚未破裂,但双方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及时判决不准离婚; 双方感情确己破裂,没有和好可能的,则应做好调解离婚的工作,当事人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及时判决准予离婚。 拓展延伸 离婚调解终止后的法律后果 离婚调解终止后的法律后果取决于各地法律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如果离婚调解终止,双方将无法达成协议并解决争议。这意味着离婚案件可能会进入法院诉讼程序,由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进行裁决。法院可能会考虑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财产和债务分配等事项。此外,离婚调解终止后,双方可能需要寻求律师的帮助,并准备相关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然而,具体的法律后果会因地区而异,请咨询当地的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结语 在离婚案件中,通过调解的方式结案是一种常见的做法。调解过程中,审判人员将根据查明的事实,依法对双方进行说服教育工作,宣传法律、政策和社会主义伦理道德,对有过错的一方进行批评,对无过错的一方进行疏导。如果双方感情尚未破裂,但无法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将及时判决不准离婚;而如果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没有和好可能,法院将做好调解离婚的工作,当事人无法达成调解协议时,法院将及时判决准予离婚。需要注意的是,离婚调解终止后的法律后果因地区而异,请咨询当地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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