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申请行政执法证需要下列条件:申请人员是行政执法单位的正式在编人员;经过基础法律知识的培训,且考试合格;并且符合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根据本系统的执法需要,所增设有关专业法律知识培训的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上海市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第十条 申领《执法证》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为行政执法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二)经过基础法律知识培训并考试合格。 除前款所列条件外,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可以根据本系统的执法需要,增设有关专业法律知识培训的条件。 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将增设条件的情况及时告知市政府法制办和区县政府法制办。 第十一条 《执法证》由行政执法单位统一申领。每名行政执法人员只能取得一张《执法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