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无证驾驶且车辆是报废车的处罚措施为:对于无证驾驶行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对于驾驶报废车上路行驶的行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第九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