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公证书不是公证员个人名义出具,是公证组织出具。如公证书上出现错字隶属公证法第三十九条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情况,向公证组织申请,公证组织应当予以更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三十条 公证组织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手续真实、合法、充足,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增加证明手续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量在时限内。 第三十二条 公证书应当按照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限定的格式制作,由公证员签名或者加盖签名章并加盖公证组织印章。公证书自出具之日起奏效。 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能够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组织提议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组织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组织应当予以更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