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失业保险金 领取金额如下: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42元。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69元。 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96元。 4、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923元。 5、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951元。 6、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842元发放。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