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传真合同盖公章有法律效应。就合同效力而言,只要双方签字盖章,合同就会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传真合同也是有效的。但是,在证据效力方面,如果对方将盖章的合同传真过来,另一方只会得到传真,这只是证据效力的复印件。一旦发生争议,只有传真合同很难证明合同关系的存在。建议在实践中不要用这种方式订立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