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男职工陪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仍应向职工支付工资,但各地具体规定各不相同,具体规定详见各省级行政单位出台的计划生育条例。总体上,陪产工资结算的方式有两种: (1)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生育保险的,职工休陪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向相关部门申请。陪产假期间工资一般是按照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高于当时社会平均工资标准的,则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2)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购买生育保险的,则职工在休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按照职工合同工资的标准支付。 陪产假是专门为男性设立的休假。陪产假,也称护理假,即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女方在享受产假期间,男方享有的有一定时间看护、照料对方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制度,促进计划生育。 国家鼓励保险公司举办有利于计划生育的保险项目。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国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父母育儿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