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眼睛8级伤残能赔多少 |
释义 | 法律分析:眼睛是人体最重要的功能器官之一,日常的生活和工作,均必不可少要用到眼睛,如果职工因工导致眼睛十级伤残,必然会对职工事故之后的生活、工作造成一定实质上的影响。依据我国社会保险法,和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构成十级伤残,如用人单位依法为工伤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基金应支付以下赔偿项目:工伤医疗费和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伤残辅助器具费、及7个月的本人工资作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用人单位则需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期间工资待遇、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在此需要特别说明两点:1、如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则上述所有赔偿项目均有用人单位承担;2、工伤职工应享有的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各不相同,工伤职工应具体参见其所在地出台的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支付标准。 一、工伤应该怎么赔偿 如果因工负伤,并被认定为工伤,首先应当确定伤残等级,然后根据伤残等级核算赔偿数额,再与单位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工伤职工依据用人单位是否缴纳了工伤保险,可以获取如下赔偿: 1、如用人单位依法为工伤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则需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构成伤残的话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及职工离职时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项目。 2、如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工伤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则还应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基金应支付给工伤职工的所有赔偿项目; 即工伤医疗费和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扶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或伤残津贴及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3、用人单位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未给劳动者申报工伤认定,那么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仍应由用人单位承担。 二、工伤脚趾骨折该如何赔偿 劳动者因工负伤,造成脚趾骨折,我们建议劳动者被确认工伤后,在伤情稳定时或者停工留薪期满时,去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相关鉴定,在具体的鉴定结论确定后,方可明确相关赔偿事实依据。如工伤职工脚趾骨折,经鉴定无伤害等级的,那么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应依支付以下实际产生的赔偿项目:工伤医疗费和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生活护理费、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如工伤职工脚趾骨折已经构成伤残,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还应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辅助器具费,解除劳动关系时的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或伤残津贴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的赔偿数额,需要根据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工资水平、解除劳动关系时间、所在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等的标准具体计算才可以最终确定,且劳动能力等级鉴定是一个专业的程序,仅靠猜测没有实际意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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