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黑龙江省职工平均月薪为4538元。职工平均工资是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的职工在一定时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货币工资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平均工资亦称社会平均工资,简称社平工资、社平。通常是指某一地区或国家一定时期内全部职工工资总额除以这一时期内职工人数后所得的平均工资,一般分为年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其与每个人自己拿到的工资或工资单上的工资是有差别的,是反映职工工资水平的主要指标。因我国各地区经济情况不同,因此各地区社会平均工资标准不一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