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保险办理都有哪些流程 |
释义 | 该内容详细阐述了用人单位在成立后应如何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初次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需准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员工劳务合同和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到社保局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缴费工资申报花名册,并缴纳职工的工伤保险费。单位参保缴费后有人员变动需及时将变动人员名单报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开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包括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 法律分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一旦用人单位获得批准成立,就应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 1、初次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需准备该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单位法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该单位所有员工的劳务合同,身份证复印件。 2、资料备齐后到社保局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缴费工资申报花名册,并缴纳职工的工伤保险费。 3、单位参保缴费后有人员变动及时将变动人员名单报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位初次参保交费的次月新发生工伤的职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开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包括中国境内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这些用人单位的全部职工或者雇工。 各类企业包括国有企业、私营企业、乡镇企业、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等。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是指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雇佣劳动者为其从事个体生产经营的个体经济组织。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的具体步骤和实施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国家机关和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财政部门规定。其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工伤保险等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民政部门、财政部门等部门参照本条例另行规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拓展延伸 工伤保险缴费及待遇查询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措施,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来说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同时劳动者也有权查询自己的工伤保险缴费情况和待遇。 在进行工伤保险缴费及待遇查询时,首先需要明确查询对象。根据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而劳动者则是指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因此,查询对象应当明确。 其次,需要准备好相关材料。根据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存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相关材料,包括职工身份证、工资收入证明等。而劳动者则需要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号码或者劳动合同等证明自己身份的材料。 接着,可以登录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查询。根据条例规定,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提供工伤保险缴费及待遇查询服务,劳动者可以通过该平台查询自己的工伤保险缴费情况和待遇信息。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工伤保险缴费及待遇查询有一定的限制。根据条例规定,查询范围仅限于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期间。同时,查询结果也可能会受到查询时间的限制。 综上所述,工伤保险缴费及待遇查询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措施。在进行查询时,需要明确查询对象、准备相关材料,并登录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查询。同时,也需要了解查询范围和查询时间的限制。 结语 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包括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职工或雇工,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规定。初次参保的单位需准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等文件,以及员工的劳务合同和身份证复印件。参保后有人员变动需及时报送,初次参保的次月新发生工伤的职工开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伤保险的监督管理,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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