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工伤需要哪些步骤? |
释义 | 工伤理赔所需材料包括工伤认定通知书、病历、发票、身份证复印件、医疗费用清单等;转外就医需提供转院证明;假肢、义眼等辅助器具需提供审批表;工伤死亡需提供相关证明和抚恤金审批表;交通事故工伤需提供责任认定书;一次性补助金需提供劳动能力鉴定书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包括工作时间内事故伤害、工作前后预备性工作伤害、履职暴力伤害、职业病、工作外受伤、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等。 法律分析 办理工伤理赔所需材料如下: 1.用人单位需提供《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病历原件及复印件、发票原件、事故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住院医疗费用汇总清单、住院医疗药品汇总清单; 2.转外就医需提供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医疗机构出具的转院证明经社保处同意后前往治疗; 3.假肢、义眼、镶牙和代步等辅助器具需提供《安置、配置辅助器具》审批表; 4.职工因工死亡的,还需提供死亡证明,供养亲属户口本、身份证或户籍证明,供养证明,就读证明,供养亲属开户银行账号(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供养亲属抚恤金审批表; 5.交通事故工伤的还需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原件,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提供《劳动能力鉴定书》; 7.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需提供《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复印件、《劳动能力鉴定书》复印件、事故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件(须事故当事人签字同意)。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结语 办理工伤理赔需要提供多项材料,包括工伤认定通知书、病历、发票、身份证复印件、医疗费用清单等。对于转外就医、辅助器具、工伤死亡等情况,还有额外的材料要求。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场所内受伤、患职业病、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等情形都可认定为工伤。请按要求准备材料,以便顺利办理工伤理赔。 法律依据 工伤认定办法第六条 第六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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