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事故处理流程有什么 |
释义 | 工伤事故处理流程: 1、工伤报告程序,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资工伤保险的,方可办理此手续。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当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交工伤报告; 2、工伤认定程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于工伤程序,这是一般工伤的第一步。但是,如果用人单位书面认定为工伤,不投保工伤保险,就不能办理这个手续; 3、工伤鉴定程序,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员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在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后对其进行的伤残等级评定的行为; 4、协商工伤赔偿程序,工伤鉴定后,赔偿金额可以按照鉴定标准计算。单位投保工伤保险的,国家工伤保险机构应当按照标准直接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未投保的,应当按照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5、劳动仲裁程序,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可以按照劳动仲裁法律法规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程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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