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事故的处理流程有哪些? |
释义 | (一)事故申报。 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24小时内,报告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30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向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受理调查。 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对申请人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工伤保险机构应予以受理,并对其提供的证据材料进行调查核实;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工伤保险机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受理范围的,工伤保险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三)工伤认定。 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四)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发生工伤,经医疗、康复治疗后,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 (五)待遇支付。 已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和职工可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一切待遇由用人单位负担。 形成工伤纠纷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工伤认定纠纷,工伤赔偿纠纷,而且在工伤赔偿纠纷中,也有可能是对社保部门核定的工伤赔偿有争议,员工无法自行处理工伤纠纷的,若委托律师介入,可以亲自到律师事务所咨询收费标准。 一、工伤赔偿有哪些程序? 1、工伤报告程序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的才有这个程序。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2、工伤认定程序 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这是一般工伤必走第一步。但用人单位书面认可为工伤的,又没有投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可以不走这一程序。 注意工伤认定的两个时间:单位没有提起工伤认定的,工伤者一定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社保经办机构调查认定后,书面通知单位及伤者。 3、工伤鉴定程序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即走完工伤认定程序后),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窄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 4、协商赔偿程序 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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