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士官转业安置政策的内容是什么呢 |
释义 | 部队士官转业新政策内容: 1、军龄不满10年的不再安置,采取买断的方式:每年4、7万+住房补贴+服役津贴+6个月工资。 2、军龄满10年干龄满6年但军龄不满16年的,采取应金制,前10年每年3、2万,10年后按每年5、4万计,并给予解决住房问题,转业后每月发工资的百分比(根据服役年限和立功情况)、医辽保险金自己交;也可选择计划安置 3、军龄满16年的采取自主择业(退役金较以前有所增加,每月发全工资的百分比,并解决住房和医疗问题),也可选择计划安置(参加公务员考试,立功的加分,考试分低者自主择业)。 4、军龄满25年的也可选择退休安置。 5、地方大学入伍在校期间算军龄。 6、2010年开始实施 三级士官转业安置政策 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实行安置就业和白谋职业相结合的方式。凡没有安置能力的地方,一律采取白谋职业的方式进行安置。我市对三级士官的安置,一是实行重点安排工作,由民政局向市政府请示,待市政府、劳动人事局定单位后,民政局给予办理安置手续。二是如没有安排工作能力,实行白谋职业,由市政府发给一次性自谋职业补助金。补助金标准按照《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实施办法》规定的标准执行。 直招士官三期安置政策 士官服役十二年才符合安排工作条件 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九条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四)是烈士子女的。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第二十九条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四)是烈士子女的。 法律依据: 《军转干部安置政策暂行规定》第三条 军队转业干部是党和国家干部队伍的组成部分,是重要的人才资源,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 军队转业干部为国防事业、军队建设作出了牺牲和贡献,应当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尊重、优待。 该内容由 周琦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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