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如何给孩子改姓名 |
释义 | 离婚后这样更改孩子名字:1、与另一方协商孩子改姓的事项,询问对方的意见;2、对方同意改姓的,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3、户口登记机关在户口本上对孩子的姓名进行变更。如果对方不同意变更,则不得擅自变更。 一、生父去世孩子改姓 生父去世孩子改姓是可以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孩子已经年满十八周岁的,那么由当事人直接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即可。如果是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即可。带上户口本,申请材料等,公民变更姓名改名需要提供的审核证明材料有申请人的书面材料、《居民户口本》、身份证等。 二、现在去派出所改姓和名字能改不 现在可以去派出所改姓和改名字。公民未满十八周岁要更改姓名的,应当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对公民的姓名进行更改;公民已满十八周岁的,应当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户口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对公民的姓名进行更改,有一点要注意,更改后的姓名必须符合公序良俗的原则。 三、拒绝更名可以起诉侵犯姓名权吗 更改姓名是公民权利,如果满足以下条件,公安机关不允许更改姓名,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或者举报公安机关的不作为行为,也可以去当地法院起诉,要求公安机关履行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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