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改名是否需要得到父母的同意? |
释义 | 在18岁之前更改姓名需要得到父母的同意,并且更改姓名所需的证明材料包括申请人的书面申请、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离婚证明和父、母双方签字的同意改名的协议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以及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单位、学校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或所在学校准予变更证明,无单位的需由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证明。如果父母离异,则需要提供男女双方的离婚证明,并且需要经父、母双方签字同意。 法律分析 在18岁之前,更改姓名需要得到父母的同意。更改姓名所需的证明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 2、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 3、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单位、学校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属在校学生的,应提交所在学校准予变更证明,无单位的需由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证明,然后由户籍所在地责任区民警在证明上签署意见,派出所主管所长同意后打印变更更正表(16岁以下人员变更名字,不需打印变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长审批后直接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报分局户办大厅审核批准。 一、给宝宝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给宝宝改名字需要的手续:由父母或者监护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写申请报告。经派出所审核批准后,办理变更即可。如果父母离异,需要提供男女双方的离婚证明,并提供经父、母双方签字的同意改名的协议书。而且法律规定一个人只能改一次名字,所以父母在给宝宝改名时,一定要慎重。 二、奶奶能在派出所给孙子改名吗 不能。小孩户口本想更改名字可以到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办理,需要提供的证件材料如下: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2、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3、户口簿、居民身份证;4、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单位、学校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属在校学生的,应提交所在学校准予变更证明,无单位的需由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证明。 结语 18岁之前更改姓名需要得到父母的同意,并且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对于给宝宝改名字,父母或监护人需要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写申请报告,并经派出所审核批准后办理变更。如果父母离异,需要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和经父、母双方签字的同意改名的协议书。而奶奶没有相关的权力更改孙子的名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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