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姓名变更权的法律规定: 1、18岁以下人员需要变更姓名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岁以上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需要更改姓名的,应当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充分写下需要更改姓名的理由,到当地派出所户口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