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保险合同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单方面变更或终止合同均需经过对方同意或者依照合同约定。如保险公司单方面终止合同,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返还保费,但需要扣除已经发生的费用。因此,如果对方未经您同意单方面终止了交通保险合同,您有权要求返还已缴保费。 法律依据: 1. 《保险法》第三十八条保险合同自成立起生效,经保险人和投保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任何一方变更保险合同应当取得对方同意或者依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办理。 2. 《保险法》第五十六条保险人单方面解除保险合同,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将保费返还被保险人,但应当扣除已经发生的费用。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被保险人,说明解除合同的原因和返还保费的计算方法。 3. 《合同法》第四十一条合同的变更或者终止,应当经过各方协商一致或者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 以上仅为法律分析和法律依据,具体情况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如有需要,请咨询相关专业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