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保险合同解除后,被保险人有权要求保险人退还未到期的保险费,并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向发生保险事故的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但是,如果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保险事故,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因此,如果解除交通保险合同后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有权根据事故的责任认定情况,对赔偿金额进行核算,并在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况下进行赔付。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二条:“保险合同解除后,被保险人有权要求保险人退还未到期的保险费,保险人应当退还。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支付保险金的,保险人应当根据保险合同约定支付。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可以不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维护自己的权益。”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 在机动车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机构办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时,应当如实陈述事故的原因、经过和损失情况,并提供真实的证据材料。” 以上是解除交通保险合同后,保险公司是否能拒绝支付赔偿金的法律分析及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