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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标注册部分驳回怎么办
释义
    法律分析:商标注册被驳回组合商标若因文字或者图形部分与在先商标近似被驳回的,可去掉该近似部分另行申请注册商标。因引证商标存在连续三年未使用的情况,可向商标局提出该引证商标连续三年未使用的撤销申请,以扫除注册障碍从而使申请商标最终取得注册。因引证商标存在抢注的情况,可对该引证商标提出异议申请或者争议申请,以扫除注册障碍从而使申请商标最终取得注册。
    一、抢注商标的后果
    企业在遇到商标被他人抢注时,应及时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或宣告无效。以下几种情况,企业可以提出异议或无效:1、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2、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的情形。就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申请人与该他人具有前款规定以外的合同、业务往来关系或者其他关系而明知该他人商标存在的情形。3、侵犯他人在先权利,如在先的商标权或著作权。由此可以看出,抢注他人的商标,真正的权利人是可以提出异议,使该商标不被授权。即使在被抢注的商标注册后,真正的权利人也可以将该商标无效。
    二、商标注册需要遵循哪些原则?
    1、自愿注册和强制注册相结合原则
    我国大部分商标采取自愿注册原则。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主要指卷烟、雪茄烟、有包装的烟丝)的生产经营者,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商品不得在市场销售。
    2、显著原则
    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如外观设计专利权、姓名权、著作权)相冲突。
    3、商标合法原则
    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使用法律禁止的标志。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标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但是,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
    4、对商标注册申请进行审查公告时,坚持申请在先为主、使用在先为辅的原则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5、禁止抢注商标原则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法律依据:《商标法》第34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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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16 17:1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