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效的商标能用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失效并不必然导致不能使用,需要区分根据异议理由来确定不同的应对方案。 商标失效使该商标处于“未注册”的法律状态,对此商标的使用应遵循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不与他人在先注册商标或其他权利相冲突。此类判断专业性较强,建议委托专业人士根据具体案情给出意见。 一、商标和品牌的区别 商标和品牌的区别在于: 1、对象不同。商标是品牌中的标志和名称部分,品牌是一个综合的象征,也包括了商标这一部分; 2、范畴不同。商标属于法律范畴,品牌属于市场概念; 3、所有权不同。商标所有权是企业所有,品牌是在消费者的头脑中; 4、法律保护不同。商标能够得到法律保护,而未经过注册获得商标权的品牌不受法律保护; 5、概念不同。商标是一个法律概念,受商标法保护,品牌只是一个经济概念。 一、商标注册的流程如下: 1、设计好要注册的商标图案和使用范围; 2、到国家工商总局进行查询,是否已经注册; 3、到工商局提供材料; 4、等待审核通过; 5、通过后,公示3个月无异议; 6、公布正式成立。 二、商标通常的类型有: 1、根据商标权是否注册,可分为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 2、根据商标地域性,可分为国内商标和国际商标; 3、根据商标主体不同,可分为自然人享有的商标和法人、其他组织享有的商标。 综上所述,品牌和商标是极易混淆的一对概念,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在企业的营销实践中,品牌与商标的基本目的也都是为了区别商品来源,便于消费者识别商品,以利于竞争。但品牌并不完全等同于商标。 二、驰名商标可以注册吗? 驰名商标可以注册。驰名商标不享有专用权,驰名商标是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根据企业申请正式认定的商标类型。驰名商标的保护不仅限于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申请注册或者使用不同或者不同的商品时,不予注册,禁止使用。因此,驰名商标被赋予了广泛的排他权。我国商标法的基本原则是注册原则,即商标注册后享有专用权,但驰名商标不受此限制。根据《驰名商标认定与保护条例》规定,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人知、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即包含驰名注册或未注册商标。因此,如果未注册商标长期在中国相关商品或服务市场商业使用,并在相关消费者中建立了良好的声誉,而其他人的使用足以在相关公众中产生混淆和误解,造成损害,可以在商标纠纷或诉讼中请求并认定为驰名商标,并获得注册商标等保护。 三、商标权有哪些使用条件 使用商标权的使用条件,具体如下: 1、商标标识的设计必须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的一种或几种组成; 2、商标所用的文字、图形应具有显著的特征,便于识别; 3、与他人他人注册的商标不同或不同; 4、不属于商标法禁止性规定的范围; 5、应当依法向商标局申请注册,未经注册的,其使用人不得取得商标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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