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住房类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按年住房贷款 3、租房提取 4、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芜湖公积金提取需要的材料: 1、购房合同 2、购房发票 3、借款合同(纯公积金贷款不需提供借款合同,商业贷款和公积金组合贷款只需要提供商贷的借款合同) 4、还款记录(到贷款银行打印能反映当月还款额的记录) 5、《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6、居民有效身份证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应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芜湖贷款购买一手房提取材料: 1.购房合同 2.购房发票 3.借款合同(纯公积金贷款不需提供借款合同,商业贷款和公积金组合贷款只需要提供商贷的借款合同) 4.还款记录(到贷款银行打印能反映当月还款额的记录) 5.《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6.身份证 什么是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