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留时间一般从什么时候算 |
释义 | 法律分析:我国的强制措施分为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五种。在以下七种情形下,公安机关可以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犯进行先行拘留:第一种,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现的;第二种,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第三种,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第四种,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第五种,有消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第六种,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第七种,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一般来说,拘留时间从《拘留通知书》上写的时间开始计算。如果犯罪嫌疑人不如实告知其真实姓名、住址,使得身份不明的,公安机关将对其身份进行调查。在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其拘留的期限从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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