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如果没钱怎么注册公司? |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如何为公司注册提供必要的材料以及公司名称的常见形式。现在注册公司不再需要提供资本限制,只需1元钱即可注册。所需材料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以及住所使用证明。公司名称可以选择地区字号行业组织形式、字号(地区) 法律分析 一、如何为公司注册提供必要的材料? 现在注册公司没有资本限制,只需1元钱即可注册公司。 所需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注:住所使用证明材料的准备,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若是自己房产,需要房产证复印件,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 (2)若是租房,需要房东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 (3)若是租的某个公司名下的写字楼,需要该公司加盖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该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还有租金发票。 注册流程 第一步核准名称 时间:1—3个工作日 操作: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 结果:核名通过,失败则需重新核名。 第二步提交材料 时间:5—15个工作日 操作: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 结果:收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第三步领取执照 时间:预约当天 操作: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结果:领取营业执照。 第四步刻章等事项 时间:1—2个工作日 操作: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点办理:公司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发票章;至此,一个公司注册完成。 二、公司名称 常见的公司名称一般有3种形式,不同形式之间并没有本质区别,注册时任选其一即可。 1、地区字号行业组织形式 2、字号(地区)行业组织形式 3、字号行业(地区)组织形式 建议在起名时,建议将字号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查询是否已经被注册,尽量保证没有重名,这样通过率会高一些。 由于2013的公司法重新进行修订。我国对注册公司放松很大的限制,对于初始资本的要求没有以前那么严,只要有1块钱都等够注册公司。所以不用再想没有钱注册公司,只要向注册公司都可以去当地的工商部门进行办理注册程序。 拓展延伸 在没有资本的情况下注册公司,可以考虑选择成为一家有限责任公司(LLC)。LLC是一种在州际注册的公司,它不需要提供最低的注册资本。 要成立一家LLC,需要采取以下步骤: 1. 确定公司名称,并确保没有和其他公司重复。 2. 选择一个州作为注册州,确保公司是合法的。 3. 准备一份文件,其中包括注册表格,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目的和业务描述。 4. 提交文件并支付相关费用。 5. 获取营业执照、税务号码和其他必要的文件。 虽然LLC不需要提供最低的注册资本,但它需要满足其他条件,如定期提交注册文件、缴纳年度报告费等。此外,LLC的成员可以是个人或公司,而公司成员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成立LLC时,需要仔细考虑所有细节,并确保满足所有必要的条件。如果不确定如何成立LLC,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结语 注册公司只需1元钱即可,所需材料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住所使用证明。注册流程包括核准名称、提交材料、领取营业执照和刻章等事项。建议在起名时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避免重名,如果有困难可以咨询工商部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十五条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21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应当报告审计机关对预算执行、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重点报告对预算执行及其绩效的审计情况,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对国有资源、国有资产的审计情况。必要时,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对审计工作报告作出决议。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的问题的整改情况和处理结果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章 管理人 第二十九条 管理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得辞去职务。管理人辞去职务应当经人民法院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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