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认定书只是交警依法从专业的角度,根据对交通事故事实的调查,做出的一个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并送达当事人。并不需要事故双方当事人签字认可。只是在送达当事人时,当事人需要在送达回执上签字表明已经送达、收到,这与签字认可完全是两码事。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在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说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