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是借款人写还是被借款人写 |
释义 | 借条顾名思义就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不是必须由借款人书写,不管是谁书写,手写或者是打印,只要是基于借款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双方进行签字或者按手印,那么借条就是有效的,由债权人或债务人手写只是为了更好地避免伪造。 写借条时要写明以下事项: (1)借款双方主体身份信息,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全名、身份证号码及住址,并要求借款人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2)借款用途,表明借款人借款的目的; (3)借款期限,借款发生的时间和还款时间需明确,在约定的还款日届满仍未返还的,出借人应在三年内起诉; (4)借款金额,写明借款的币种,并应同时使用阿拉伯数字和中文大写,防止篡改; (5)明确是否约定借款利息,明确为年利率或月利率; (6)明确为现金支付或银行转账,若是金额较大,建议通过银行转账,并在借条中明确银行账户的基本信息,转账后保留银行转账凭证; (7)借款本金和利息的偿还时间和方式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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