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银行上门催收是一种常见的债务追收方式,但是遵循着一定的法律规定和程序,未经允许银行不得擅自进入被催收人的住所。如果银行在上门催收中有过度要求或使用暴力等违法行为,催收人有权要求其离开住所、保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七条 银行等金融机构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物的,应当依法合理约定担保期限和担保方式。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章 第十九条商品或者服务提供者不得以任何形式的欺诈、胁迫等方式,强迫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服务,不得以任何形式的威胁、侮辱、恐吓等方式,强迫消费者支付费用和增加费用。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八条 违反国家规定,非法侵入住宅,不构成入户行窃、抢劫、抢夺、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罪的,处以拘留或者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以拘役或者管制。 因此,银行上门催收需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催收人也有权拒绝银行前来催收,如果银行催收人在催收过程中有过度或者违法行为,催收人有权要求其离开住所、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