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每年的10月1日至11月30日为下一年度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期。未在规定的缴费期内缴纳医疗保险费,中断缴费不满6个月的,可以补缴。在3个月内补缴的,从补缴的次月1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超过3个月的,从补缴之日起90天后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如果医保已经中断,就不能续交了,只能重新办理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