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阳台窗户砸掉安落地窗物业让吗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阳台窗户砸落并安放落地窗、物业是否同意以及物业扣装修押金的问题。作者强调,物业公司不能擅自收取装修押金,但如果经过业主大会多数人同意通过的决定或物业管理合同上有规定,就属于合理的。此外,针对物业费纠纷,可以找当地房管部门进行投诉。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法律分析 一、关于阳台窗户砸落并安放落地窗,物业是否同意? 这个问题肯定是否定的!因为房子是已经设计好了的,总体结构,承重力都是有约束的!不能因为自己的利益损坏大家的利益!没规矩不成方圆!物业公司如果利用国家给予城市居民的民生保障来要挟业主就是一种违法行为。作为物业公司发现违法违章现象可以向国家行政主管部门举报,(城管,住建委,规划局等),由它们来处理,因为只有国家行政执法机关才有权利。 二、物业扣装修押金吗 业主在装修时,如果是物业公司擅自决定收取装修押金,要收取装修押金后,才允许入场装修,是不合理的。但是,如果是经过业主大会多数人同意通过的决定,或者是物业公司与贵小区的业委会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上有业主装修物业公司可收取装修押金,要收取装修押金后,才允许入场装修,就属于合理的。 三、物业费纠纷找哪个部门 物业纠纷投诉可以找当地的房管部门进行投诉。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有责任保障小区内的公共设施的安全。如果阳台窗户砸落,给他人造成财产损失,物业服务企业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具体来说,根据《民法典》第284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维修、养护公共设施,并保障其正常使用。如果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这一义务,导致公共设施损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民法典》第285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定公共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并告知业主。如果物业服务企业未履行安全管理制度,导致公共设施损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如果阳台窗户砸落,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物业服务企业也应当制定公共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并告知业主,保障小区内的公共设施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2009修正):第三章 人民防空工程 第二十五条 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公用的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 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对已经修建或者使用的人民防空工程进行维护管理,使其保持良好使用状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2009修正):第三章 人民防空工程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人民防空工程所需的建设用地应当依法予以保障;对人民防空工程连接城市的道路、供电、供热、供水、排水、通信等系统的设施建设,应当提供必要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2009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人民防空经费由国家和社会共同负担。 中央负担的人民防空经费,列入中央预算;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担的人民防空经费,列入地方各级预算。 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负担人民防空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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