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善意取得的定义 |
释义 | 善意取得是指在取得物权时,当事人无知转让方无权处置财产的情况。善意受让人以合理价格取得已登记或交付的不动产或动产的所有权。原所有权人可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善意取得物权不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但非法侵害人格权利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违反社会公共利益、侵害他人隐私或人格利益的,受害人可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的善意取得是什么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善意取得】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二、善意取得物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善意取得财物的,不属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不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通过以上文章我们可以知道,善意取得就是指在取得物权的情况下,当事人并不知道转让方或者卖方中的当事人并没有权利处理该财产的情况。 结语 善意取得是指在不知道转让方无权处置财产的情况下,受让人以合理价格获得该财产,并符合法律规定的登记或交付要求。根据《民法典》规定,善意取得的受让人有权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然而,善意取得财物的情况下,不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只有在侵害人格权利的情况下,受害人可以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综上所述,善意取得在法律上具有一定的保护,但在精神损害赔偿方面存在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九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五条 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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