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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伤害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释义
    1、提出要求鉴定的申请。技术鉴定分为申请鉴定和委托鉴定两种,当事人提出申请鉴定,单位委托鉴定。申请必须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并提供相关的资料。
    2、缴纳鉴定费。凡要求进行鉴定的申请人或委托人,必须在突出申请的同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收费标准缴纳鉴定费。技术鉴定机构在收取鉴定费后,必须向申请人或委托人出具正式发票。申请重新鉴定时,必须再缴纳鉴定费。
    3、受理立案。当接收申请人或委托人提出的书面申请和缴纳的鉴定费后,即已受理立案,并应在受理当天起按有关规定进行鉴定的准备工作。
    4、作出鉴定结论。鉴定人作出鉴定结论。
    5、书面通知鉴定结论。鉴定结论一经形成,在规定时限内尽快以规范的公文形式发给申请人或委托人。
    一、人身伤害鉴定程序司法鉴定方式
    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应当对鉴定过程进行实时记录并签名。记录可以采取笔记、录音、录像、拍照等方式。记录的内容应当真实、客观、准确、完整、清晰,记录的文本或者音像载体应当妥善保存。
    在医疗事故鉴定过程中,只规定了应当将,鉴定过程如实记录,没有像司法鉴定这面全面的记录方式。
    其中,如果需要对受害人进行检查的、对重要检材取证的,司法鉴定规则做出了特别的规定:
    1、需要对女性作妇科检查的,应当由女性司法鉴定人进行;无女性司法鉴定人的,应当有女性工作人员在场。
    2、在鉴定过程中需要对未成年人的身体进行检查的,应当通知其监护人到场。监护人通常是未成年人的父母、成年兄弟姐妹、或者有监护能力的单位、亲属、朋友。
    3、对被鉴定人进行法医精神病鉴定的,应当通知委托人或者被鉴定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到场。
    4、对需要到现场提取检材的,应当由不少于二名司法鉴定人提取,并通知委托人到场见证。
    5、对需要进行尸体解剖的,应当通知委托人或者死者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到场见证。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八十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重新鉴定:
    (一)鉴定程序违法或者违反相关专业技术要求,可能影响鉴定意见正确性的;
    (二)鉴定机构、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质和条件的;
    (三)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
    (五)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六)检材虚假或者被损坏的;
    (七)其他应当重新鉴定的。
    不符合前款规定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作出不准予重新鉴定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的三日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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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22:0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