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必须本人出庭吗 |
释义 | 起诉离婚一般是必须由本人出庭,但是本人不能表达意思的除外。根据相关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如果当事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经依法准许的,可以不出庭。 一、男方国外不到场在国内可以办离婚手续吗 如果离婚涉及到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的,对方不出庭,法院一般无法办理。男方在国外无法出庭的,如果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给出了书面说明,离婚诉讼可以正常进行。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二、原告不出庭律师会全权代理吗 原告不出庭律师全权代理一般是可以的,但是如果案件涉及身份关系,如离婚案件; 要求当事人必须出庭参加诉讼的,则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不能由律师全权代理,当事人必须出庭参加诉讼; 如果当事人确实无法出庭的,则需要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并说明不能出庭的情况。 三、变更抚养权开庭当事人可申请不出庭吗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无论是法定代理人还是委托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 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民事诉讼法》等有关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经传票传唤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 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根据上述规定,离婚案件的被告可以不出庭,但是必须委托代理人,且被告必须提交书面意见。 因为婚姻属人生大事,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十分重视,在司法实践中,都要求被告出具书面的意见,但这还不够完善, 法官还要确认书面意见确实是被告出具才行,因此被告应在开庭之前当面向法院递交书面意见, 或对书面意见做公证,由代理律师递交给法庭,这样被告可以不再出庭。 如果被告没有出庭,又没有提交书面意见,即使委托代理人,人民法院也会按照缺席对待,缺席判决,这样就会对被告极不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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