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诉讼中的主体有原告和被告。虽然法律规定了离婚案件中的原被告原则上应当亲自出庭,但特殊情况下,还是可以缺席不出庭的,只是原被告不出庭会导致不同的法律后果。首先,原被告均有委托律师办理的情况下,原被告本人一般还是需要亲自出庭,陈述自己对是否离婚的意见。如果原被告确实无法出庭,可以向法院出具书面意见,发表自己对是否离婚的看法也是被允许的。如果原告没有请律师,自己则一定要出庭处理离婚诉讼了。如果经过通知后原告开庭时不出庭,法院会按原告撤诉处理,不再审理该案件。被告不出庭,并不会影响法官是否审理该案件,因此,面对这种情况,原告可以坚持诉讼,由法院进行公告送达,进而缺席审判。不过,如果原告想让自己诉讼离婚的请求得到法院的支持,那就需要准备更为充分的证据用以证明原被告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的可能,比如符合四大法定离婚的理由。法院此时会对案件事实进行更为详细的调查。所以这个时候非常考验原告及原告律师的诉讼策略安排是否恰当合理,如果诉讼策略合理恰当,这个婚终究还是能离成的。 一、二次起诉可以不出庭吗 离婚案件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视为撤诉,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会缺席审判,是否判决离婚需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因离婚案件必须调解,一方不到庭,法院一般要慎重对待,一般不宜作出缺席判决。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