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离婚可以改变孩子的姓氏,但是,孩子的父母需要协商一致。父母离婚后,任何一方都无权擅自改变孩子的名字。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者协商未达成协议,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另一方要求恢复子女原姓名,离婚双方协商不成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恢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