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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使用电子秤不合格处罚
释义
    销售者销售国家对计量偏差没有规定的商品,其实际量与贸易结算量之差,超过国家规定使用的计量器具极限误差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20000元以下罚款;收购者收购商品,其实际量与贸易结算量之差,超过国家规定使用的计量器具极限误差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20000元以下罚款。
    一、如何处罚企业招童工
    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按照以上处罚标准从重处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有哪些呢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有:
    1、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注册商标的;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注册商标并将更换商标的商品投放市场的;
    5、对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的,或者使用未注册商标违反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生产三无产品要坐牢吗
    生产三无产品不要坐牢。国家对上产三无产品有以下处罚:
    1、责令改正。
    2、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有包装的产品标识不符合规定,情节严重的,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3、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有违法所得的)。要在此范围内规定处罚标准,超过的部分无效,如果还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额不足20000元,该处罚是超越法律的行为,是无效的,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认定工商部门的处罚行为违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
    第四条生产者生产定量包装商品,其实际量与标注量不相符,计量偏差超过《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或者国家其它有关规定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30000元以下罚款。
    第五条销售者销售的定量包装商品或者零售商品,其实际量与标注量或者实际量与贸易结算量不相符,计量偏差超过《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或者国家其它有关规定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30000元以下罚款。
    第六条销售者销售国家对计量偏差没有规定的商品,其实际量与贸易结算量之差,超过国家规定使用的计量器具极限误差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20000元以下罚款。
    第七条收购者收购商品,其实际量与贸易结算量之差,超过国家规定使用的计量器具极限误差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20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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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0: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