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合法的监护人证明 |
释义 | 监护证明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凭证。 一、监护人证明需要准备的相关材料 办理监护人证明需要携带的证明材料如下: 1、被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材料。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如已经办理身份证的需提供)、户口本。 2、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中国国内申请人提供: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军官证或中国护照)、户口本。 港、澳、台同胞提供:身份证、回乡证(或台胞证),原国内居民提供户籍底册、户籍注销证明。 外国人提供:护照(原为中国公民的,需提供入籍纸、户籍底册、户籍注销证明)。 二、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按照以下原则来确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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