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太原市对微型货车的要求 |
释义 | 法律分析:悬挂蓝色号牌,车体长度小于或等于3.5米、总质量小于等于0.75吨的微型货车,每日7时至21时,在建设南路、建设北路以西,滨河西路以东,北大街以南,长风街以北范围内(不含上述路段),按照车辆牌号尾数分单双日通行,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但迎泽大桥东匝道以东的迎泽大街路段、南内环桥东匝道以东的南内环街路段和府东街、府西街,每日7时至21时则完全禁止通行。 法律依据:《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载货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 第三条:轻型、微型载货机动车实行的单双号限行区域,调整为:中环线(含)以内范围,按照车辆号牌尾数单双日限行(尾数为单数的单日通行,尾数为双数的双日通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双休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对轻型、微型载货机动车其它限行措施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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