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委托代理协议】民事委托代理合同 甲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 方:山东海中洲律师事务所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山大路47号济南数码港1GH—3 甲方因 一案,委托乙方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帅玉志律师为甲方与 纠纷案的第 审代理人。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为: 1、一般授权,包括代为收集提供证据、代为参加法庭辩论、质证,接受法律文书等权利。 2、特别授权,代为承认、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乙方叙述案情,提供证据。 四、乙方必须按时出庭,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五、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缴纳案件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 元。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无故中止的,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甲方无故中止的,代理费不予退还。 七、本合同的变更或修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审理终结止。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山东海中洲律师事务所 ____年____月___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