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父母是否能够干涉子女所在学校的决策? |
释义 | 法律分析:离婚后,子女的监护权归属于哪一方父母,由此来决定父母是否能够干涉子女所在学校的决策。如果子女的监护权归属于单一父母,则该父母有权利作出与子女教育相关的决定,包括选择子女所在的学校。如果子女的监护权由双方父母共同行使,则需要双方父母共同商定决策,不能单方面干涉。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六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的监护权由夫妻双方共同行使或由一方行使。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子女的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等义务和权利,子女的监护人对子女有看护、保护等义务和权利。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四条规定:子女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有权选择子女的居住地、学校和医疗机构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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