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离婚后,父母应该共同协商制定子女的教育计划,并按照约定实施,实现对子女的共同教育责任。如果两位父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应就此提交法院,由法院依据实际情况判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的抚养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5条规定:“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等问题,由父母双方协商解决。” 3.《中华人民共和国儿童权益保障法》第十七条规定:“父母、其他监护人应当共同协商、制定儿童教育计划,实现对儿童共同的教育责任。未经其他监护人同意,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儿童教育计划。” 以上法律依据明确规定离婚后子女的共同抚养责任,父母应共同协商制定子女的教育计划。如协商不成,则需向法院请求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