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重疾险公司拒赔麻痹症患者,是否存在不当得利的行为,取决于保险合同中是否包含麻痹症的理赔条款。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麻痹症为保险范围内的重大疾病,并且该患者符合理赔条件,则保险公司无权拒绝赔付。如果合同中未明确规定麻痹症,保险公司则有权拒绝赔付。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四十一条: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保险标的、保险期间、保险金额或者保险范围、保险费、保险责任、免赔额、保险金给付方式等内容。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六条: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以下条款:(四)标的;(五)数量;(六)质量、标准;(七)价格或者报酬;(八)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九)责任承担方式和方法;(十)违约责任;(十一)保证;(十二)解决争议的方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附加条款、通知单、声明等方式免除或者减轻其依法应承担的责任,或者增加消费者应承担的义务。 综上所述,如果保险合同中包含麻痹症的理赔条款,保险公司拒绝赔付则存在不当得利的行为,消费者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