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合同的不如实告知条款,如果被保险人在投保时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地未如实告知被保险情况,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但如果被保险人未告知的情况与事故无关,保险人不得以此为由拒赔。因此,如果被保险人认为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不合理,可以申诉并提供证据证明不如实告知并不影响理赔。 法律依据: 1. 《保险法》第十六条: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但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告知义务之日起三个月内行使权利。 2. 《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在保险合同订立时,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被保险情况,致使保险人不能确定是否承保或者以更高的保险费率承保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保险人拒不承担保险赔偿责任的,被保险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