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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质押合同应该包括什么条款呢
释义
    民法典规定质押合同应包括:被担保的债权种类、数额,借款人履行债务期限,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担保范围,质物移交时间以及其他事项。根据《民法典》规定,质押合同应包括以下条款:①被担保的债权种类及数额;②借款人履行债务的期限;③作为质物的动产或权利凭证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等;④质押担保的范围;⑤动产或权利凭证移交的时间;⑥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
    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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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6:34:26